2009年3月3日 星期二

多一事不如少一事!

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!」不可否認,這句話是正面的。

但我對於那些愛說人是非、挑撥離間的人,最愛奉送的就是這一句話。

其實沒事的,被你這麼一說,沒事也會變有事。本來關係不致於交惡的,被你一弄,彼此間的關係已不會有回到當初的原點。

很不幸的,近幾年的我遇到了這樣一個人,可悲的是,我卻是在近幾個月才知道她的作為,我現在其實很後悔,應該相信自己看人的能力,也不致於淪落到像現在一樣,為人作嫁後還留一身臭名。

本來我的個性就是你對我好,我就對你好;你對我不好,我也就不會對你好。但是今天,我卻犯下了這樣的錯誤,搞得自己兩面灰頭土臉。本來就對我不尊不重了,我幹嘛還相信「人性本善」?現在可好了,我無論作什麼補救的方法也沒有效了?

善惡本就在一線間,既然事情已無法捥救,那惡女本性的我是否該覺醒了?

哼!是否來較量一下什麼叫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」的本事呢?




反正污名都揹上了,也該是不在乎旁人眼光了!

但是回頭想想,為什麼我要憑白無故地揹這個污名?萌芽的惡女思緒想不整她,都難。




此關係已成定局,想來往後的接觸,旁人說的言語,勢必成為我往日的惡夢!另類的壓力!

而塵封已久的惡女行徑,重出江湖之日不遠矣!

唉!作人真難!

無論如何,還是相信自己看人的經驗以及判斷是是非非的能力吧!


Two BABY:

許多寫私人情緒的格友或網友,最怕就是寫了以後被當事人看到。

我剛好相反,生事的人最好來看到這篇文章!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人相處久了,本性自會顯露,
所以愛通常保持相敬如賓的關係,
以求自保,潔身自愛啊!

匿名 提到...

是啊!本該如此!